呼唤强势出版行业协会
邢璐
出版行业协会,这一组织被提上议程,引起各方的空前关注,是在去年震动出版业的“金石堂事件”之后——门店总数多年来为台湾大型连锁书店之首,顶峰时曾达100余家的金石堂书店在去年频频传出经营危机,并因凌域事件为导火索,最终导致出版社大规模地“摊牌”。这在当时可以说是台湾出版业的不幸,但也未尝不是一个及时的警钟。事件发生后,由联经、时报等15家公司组成的“台湾出版业者通路秩序联盟”,通过给金石堂去“非公开”的信函,协商解决之道等方式,使得此事件在出版圈内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没有引发更大范围更直接的对立和冲突。
仔细分析不难看出,当时成立的联盟事实上是扮演了行业协会应该扮演的角色,相比于运用法律手段而言,它具有“狠”“猛”“干脆”等特点。“狠”体现在它的及时性上,7月25日事件发生,8月13日联盟便与金石堂举行了第一次正式会谈,8月22日的会谈更是使这一事件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决,这是运用法律程序所不能及的。“猛”体现在它的准确性上,由于联盟相比于其他机构更了解出版行业的内部事务和行规,在发生这样大规模的事件时,很容易就把握住了问题的关键,恰当地提出解决和协商的方案,才使得事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控制。“干脆”是指事件的解决不会再对台湾出版界产生周边的、后续的影响,由于这一问题是在行业内部得到解决,没有牵涉到社会上的其他组织和力量,因此不会给出版界带来来自社会其他力量的干扰和影响。
出版行业协会的成立是出版社团结在一起,以共同的诉求和力量面对通路问题的表现,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谈判力量。无论是台湾还是大陆的出版业,如发生纠纷主要靠得还是业内协调,或者停止业务往来,运用法律手段的不太多,由此,一个有效的行业协会对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出版行业协会是一种具有自发性、市场性、会员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互益性的社会组织。它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具体来说就是,为避免在竞争中两败俱伤, 大企业更愿意达成相互妥协来保证自己的利益, 从而出现了一些大企业组成的行业组织。中小企业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也组成了各种中小企业的行业组织。出版业市场形成较早的欧美等国,同业组织或行业协会发展历史悠久,如法国全国出版协会成立于1892 年;英国出版商协会成立于1896 年,书商协会成立于1895 年;美国书商协会成立于1900 年。这些国家的行业协会对出版市场的成熟发展和良性运作可谓功不可没。
一般来说,出版业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具有代表职能、沟通职能、协调职能、监督职能、公证职能、统计职能、研究职能和服务职能(如信息、培训等)。如美国的书商协会每年都组织多次图书展览,也积极参加书业国际活动,在扩大美国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国内外市场方面功勋卓著;参与了联邦政府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书店和图书销售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它的统计资源内容丰富、涵盖面很广,是政府和企业了解市场、预测行业走向、制定宏观发展规划的有力工具;利用网站(http://www.publishers.org/)提供较为全面的信息:按照读者对象的不同,划分为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专家学者等不同栏目的信息;丰富的统计资料、会员信息、会议与协会出版物、业内新闻动态、职业信息、政府相关政策、立法提议等是会员了解整个行业情况的信息保障;数字化政策、反盗版专项、版权许可等栏目则提供了具体事务的政策、法规和处理程序。其中还不乏与用户的交互功能,如在线纠错系统,主要针对中小学教材,读者可以将出版物中的错误信息在线提交,以备修订时参考。
内地现代意义上的出版行业协会产生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逐渐展开,出版单位开始从单纯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当市场因素对出版领域管理所产生的压力越来越明显后,政府逐渐实行放权管理,分离出部分职能,分流出部分人员,组建成具有官方半官方色彩的出版行业协会。目前我国出版行业协会的总体格局与行政区划相类似,有中央级和地方级之分,如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除下设若干专业工作委员会外,在各省、直辖市都有地方性出版工作者协会。期刊协会、编辑协会、书刊发行业协会、版权保护协会、印刷协会、音像协会等都如是划分。虽然近几年,与官方半官方协会同时存在的纯民间出版行业协会也在悄然发展,并且有的成果颇丰。如上海市出版经营管理协会曾多次成功组织大型订货会,在出版折扣大战中进行了有效的协调。虽然行业协会已经开展了一些组织展览、评奖、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专业人才,进行行业统计,制定和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和行规行约等活动,但结合目前整个出版的大环境来看,还是存在着几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一是由于历史沿革,行业协会的组建方式存在问题。目前这种自上而下,按行政区域组建的行业协会不仅造成了资源的重复和浪费,而且与出版产业化的必然趋势不相适应。自上而下的组建方式,使得协会的自发性减弱,必然或多或少的带有行政色彩,增加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行政区划的组建方式,造成了协会的交叉重复、粗细无律现象,并且不利于全国范围内的横向沟通。而作为一个产业而言,加强上中下游的协调和沟通是尤为重要的。根据我国目前的书业商者结构,大致分为出版商、经销商、零售商三类。所以比较合理的组建方式是出版商、经销商、零售商分别组织或者设立各自的协会团体。这样就可以由各自协会出面,共同研讨制定一套行业规则,以约束各方行为,保护各方利益。同时由各自协会对本协会范围内的商者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建立信用评级制度,以确保行业规则得到尊重和执行。这样制定的行业规则,由于从每个群体出发,结合了每个群体的实际利益,公信度更高,更具有普遍遵守的约束性。
二是过去我们过多强调了协会在行业及政府间的作用。以前我们一直强调行业协会首先要扮演好与政府的沟通角色,有不少业界人士发文论证过这一点。当然,这在今天同样重要,它能确保我们的出版业的发展处在一个良好的政府政策环境中。但“金石堂”事件的发生告诉我们,在出版产业化大背景的今天,行业协会更重要的是应为产业链中上中下游的沟通与交流搭建平台。一个很好的平台不仅可以预防类似危机事件的重演,而且可以克服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和企业的市场随意性,优化我们的资源配置,更有效的规范市场,缓解目前单品种盈利微薄、高库存等突出问题。也能通过信息的及时获得,盘活我们的市场。
三是行业协会的参与者——出版人的自主意识有待觉醒。行业协会的成熟应该以出版人的自主意识觉醒为前提,出版人没有明确利益与责任的辩证关系,尤其缺乏责任意识,妨碍了他们自主意识的觉醒。在06年的一份调查中显示,48%的企业是因为行政要求而加入的行业协会,出版社和新华书店大多是被动的参与者;而在问及“普通会员是否关注协会运作”的问题上,只有19.5%的会员认为很关注或比较关注;当被问到 “是否参与过协会重大问题的决策”时,53.7%的会员表示没有,半数以上的会员还没有过参与协会决策的经历。这其中当然有一些管理机制上的问题,但也反映了协会的参与者的心态和态度。
此外,在出版行业逐步向外部世界放开的今天,行业协会的迅速成熟也不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迫在眉睫的问题。行业协会应快速成为对外进行市场开拓和权益保护的代言人。这是因为很多国际间的贸易都是在国与国的行业协会组织之间进行的,双方能够在熟知的贸易准则、技术标准和法律规范等方面进行交流和谈判。在国际贸易等合作项目中,行业协会充当了不可替代的角色。而且,行业协会具有天然的优势,这就是世贸组织要求各成员国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符合WTO 原则规范,并处理和协调由于成员国政府行为不当而造成的贸易纠纷。但是世贸组织对行业协会的行为并没有直接干预的权力,这就为行业协会提供了充分的发展空间,也就是说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可以承担起特定的工作,在发生国际贸易争端时,起到缓冲器的作用,以民间组织的角色来解决冲突,从而维护本国行业和国家的利益。
从上述种种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金石堂”事件带给我们的启迪,还是出版产业化的大环境,抑或是入世后今天的国际大背景都需要我们的出版行业协会快速完善及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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